近期,为进一步保障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,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发展,按照中国中铁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实际情况,扬州公司制定下发了《中铁宝桥(扬州)有限公司 “三不让”帮扶救助实施办法》,标志着扬州公司“三不让”工作全面启动实施。
作为一项惠民工程,扎实开展好扬州公司“三不让”帮扶救助工作,切实解决职工因病因灾等原因而遇到的生活困难,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,有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,有利于建设幸福和谐美丽的扬州公司。
“三不让”是指“不让一名职工家庭生活在保障线以下”, “不让一名职工子女上不起学”, “不让一名职工看不起病”。为抓好此项工作,扬州公司专门成立了“三不让”帮扶救助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“三不让”全面工作。“三不让”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,一是扬州公司的正式职工每人自愿交纳50元/年,二是由扬州公司行政按照不超过上年工资总额的1%列入预算,检据报销,调拨使用。
公司职工集中办理 “三不让”注册手续。当年新进公司人员,按规定缴纳50元,即可享受“三不让”相关政策;集团助勤人员执行哪里交费哪里享受“三不让”政策。
另外,办法也对困难职工分类、困难补助、帮困助学、医疗救助以及工作制度进行了具体说明,便于“三不让”有关事宜的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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